离婚了,保单可以分割吗
现在每个人的保险意识越来越强,为另一半人购买保险也是表达爱意的好方法。每个人都一直说保险财产具有避税,避税和有效保护资产的特点。今天我们要谈的是这样的保险知识:如果丈夫和妻子离婚,保单真的不能拆分吗?
答案是:不一定!
因此,原则上,离婚期间购买的保险是共同财产。
例如
我们假设韦小宝和建宁公主,通过现代生活,因为现代是一夫一妻制,而韦小宝想娶另一个妻子,建宁公主不高兴,并提出离婚。
然而,在婚姻期间,他们因为良好的感情而购买了几份保险。这些保险如何划分?
被保险人是配偶双方的情况
1)韦小宝在结婚期间为自己保险,被保险人是韦小宝:
一个。选择继续有效:根据保单合同支付的保费现金价值,按照现金价值的50%支付给公主建宁,合同继续有效。
湾选择退保:韦小宝不愿意再支付,那么你可以选择退保。退保后,保险公司将根据现金价值退还保险单支付的保费。韦小宝和建宁公主各有50%。
2)韦小宝在婚姻期间为公主建宁购买了保险。被保险人是韦小宝,被保险人是公主。
a,选择继续有效:改变投保人,建宁公主需要支付50%的现金价值所产生的政策已经支付给韦小宝,后续建宁公主将继续支付后者的保费来维持政策的有效性。
b,选择退保:建宁公主不希望得到这种保护,当然,韦小宝离婚后不会被建宁公主投保。该政策将被退保,并且每一方在退保后将获得50%的现金价值。
上述情况是无人认领的情况。如果提出索赔,由此产生的索赔是个人财产。
2配偶双方都获得保险赔偿的情况
1)建宁公主作为被保险人意外伤害和健康保险合同的保险费,视为个人财产,申请人离婚时不得分为财产。
2)作为受益人的建宁公主以死亡为条件获得人寿保险的保险费,不作为个人财产分割。
例如,皇帝自己购买的人身保险将是建宁公主作为死亡受益人的女儿。一旦皇帝处于危险之中,建宁公主获得的保险金属属于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分割(这是皇帝留给建宁公主的保险遗产) 。
综上所述:
我们经常听到推销员说保险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分开。
事实上,它应该意味着,如果当事人作为受益人,在个人财产中获得的索赔金属可能不会被分割。如果它不是受益人,而是遗产的继承者,作为遗产,它可以分开。
另外,如果是在保险期内,属于双方共同购买财产的保险,则发生离婚,需要根据保单的现金价值进行分配。
那么,我们如何保证我们的保险财产的好处呢?
根据“婚姻法”和“保险法”的规定,我们如何更好地购买保险并真正实现通过保险保护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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