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指南

教师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作者:  2018-04-14 17:14:47  6266  0

  教师这个职业一直受到广大学子们的厚爱,报考教师的人很多。关于教师这个职业近几年新闻报道的也很多,相信大部分老师是值得尊敬的,有少部分老师真应该赶出教师队伍。今天就和大家聊聊教师保险的事情,教师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办理缴纳工伤保险流程: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劳动用工备案——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办理工伤保险缴纳手续。
1、办理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件到政务中心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窗口办理营业执照;
2、签订劳动合同:需用人单位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办理劳动用工备案,并领取制式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后,再到劳动关系科办理劳动合同备案;
3、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到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办理后,可领取社会保险登记号。
4、办理工伤保险缴费手续到工伤保险所领取表格,填写、盖章后向工伤保险所申报,再到银行缴费,缴费后将缴费票据缴纳至工伤保险所,系统登记后办理完毕。

  根据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负伤、致残、死亡的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认定为工伤(亡):

  1.教师从事与本单位工作有着直接关系或为从事由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派的工作,教师本人不能预见或抵抗而造成的伤亡;2.在紧急情况之下从事对单位、对社会有益的工作或为维护国家和集体利益坚持原则而导致的人身伤害事故;3.教师在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在必经路线上或教师在出差、调动工作赴任途中,发生主要责任不在自己的交通事故;4,教师为参加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比赛)而导致的意外伤亡事故;5.教师因工作而负伤,在治疗或抢救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而致残或死亡的;
6.因紧急任务加班至深夜,不能回家休息,临时在工作地点睡眠,遭到意外事故而伤亡,又非本人应负主要责任的;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在实践中,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认定为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秩序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根据该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亡)认定的暂行办法》,教师工伤的认定工作,其具体程序包括:

  1.负伤教师应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十日内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伤的原因及过程,同时还应向所在单位提供医院的诊断书或诊断证明,因交通事故致伤的应有交警部门对事故的处理意见等材料;2.所在单位应根据教师申请对其负伤原因及过程进行调查,形成书面材料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于事故发生后二十日内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3.主管部门在接到下属单位报告后,对事故的原因作进一步调查核实,对照现有政策,符合文件精神的应于事故发生后三十日内向同级人事部门提出书面申请;4.各级人事部门对申报的教师工伤认定材料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认真的复核。正常情况下,应在接到申请报告的一个月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答复。

  进行家访,与学校工作有直接关系,是教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信中张老师是在家访途中不慎跌倒造成骨折的,如果不存在上述不得认定工伤的三种情形,则应认定为工伤。张老师向教育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工伤的程序也是符合规定的。作为负责工伤认定的人事局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属于工伤的书面答复。而人事局无正当理由,严重超出规定期限,至今未作出书面答复,显然违反了上述关于工伤认定程序的规定。对于人事局未作出书面答复的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同级人民政府或上一级人事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目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制度主要是一些滞后、零散、模糊的政策规定,由此导致的纠纷也日渐增多。不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作负伤后,像张老师那样往往投诉无门,一直在艰难地申诉,其合法权利难以得到保护。因此,当务之急,是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具体的关于处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米保险小编整理的教师工伤保险怎么购买的相关资料了,看到这里应该也都清楚了,另外也给大家介绍了几种不报销的情况。更多保险知识请关注米保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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