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养老保险补交政策和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政策在全国实施后,很多人因此而受益。但是有时候难免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养老保险未能及时缴纳,因此就需要补交,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杭州的养老保险补交政策以及缴费基数等相关知识。
一、杭州职工养老保险补缴新政策
职工养老保险费应缴未缴的,补缴要分两种情况:
参保人员尚未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当年补缴时段的缴费基数按本人当前缴费基数确定,以前年度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
参保人员已与该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缴费基数按补缴时浙江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比例统一按补缴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标准执行。
此外,补缴起始时间不得早于此类对象按规定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起始时间。已办理退休、按月领取职工基本养老金手续及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予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在当年度缴费中断的月数,可以在次年3月底前申请补缴。比如2013年有中断缴费的,在2014年3月底前,可申请将2013年中断的月数进行补缴。
二、杭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浙江省平均工资80%—300%:
1、参加杭州市本级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04.65元,即:40087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困难救助金)=304.65元/月。
2、参加杭州市本级职工医保并持有有效期内《杭州市就业援助证》的灵活就业人员,其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184.39元,即:40087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9%(缴费费率)×60%÷12月+3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费)+1元(医疗困难救助金)=184.39元/月。
3、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划账基数为40087元。
4、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其个人医疗账户最低 划账 基数为40087元。
5、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3340.58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按规定标准执行。
三、缴费金额
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月缴费基数×18%
四、缴费年限
1.未年满45周岁的参保人员,应按年缴费至60周岁,累计缴费不少于15年。对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每超过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1%,最高不超过10%。
2.年满45周岁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也允许补缴,到60周岁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已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
以上就是杭州养老保险的补交政策以及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及缴费金额。各地政策会有所不同,具体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社保局。更多相关咨询,各位可以关注米保险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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