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

 作者:张志丰  2017-07-14 18:18:07  8599  0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这些问题你了解吗?如果你尚存在疑惑!那就请看一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内容!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到大家!

  一、新增参保人员的申报

  1.申报。申报单位填写《荆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增减(异动)人员登记审批表》。按“登记表”中备注栏内容准备相关资料,备齐后向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申报。

  2.办理。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结算中心共同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新增业务。

  二、外地转入人员的申报

  1.申报单位按新增参保人员的申报程序,办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险种新增业务。

  2.转入人员将原参保所在社保机构打印的缴费凭证交(或寄)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

  3.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对职工原参保所在社保机构发联系函,提供转账账号。

  4.职工原参保所在社保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将职工的转移单明细寄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并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5.待职工基金转移凭证到账后,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为其办理转移资料录入。

  三、转出人员的申报

  1.转出人员凭身份证或《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打印职工缴费凭证。

  2.转出人员将缴费凭证交给接收地社保经办机构,由接收地对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发联系函(邮寄即可)。

  3.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收到转移联系函后为转出职工办理转移手续并转移基金。

  四、退休待遇的申领

  1.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退休,填报《退休呈报审批表》。

  2.退休职工所在单位携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过的《退休呈报审批表》、职工个人档案、退休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审核。

  3.符合退休条件并足额缴费的人员可办理退休待遇申领手续并领取银行代发待遇凭证。未足额缴费人员需补足缴费后再办理申领手续领取待遇。

  五、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办理流程

  在职死亡

  1.申报单位或个人携带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审核办理。

  2.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于每月的10日-20日支付一次性待遇。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领取;单位代领的携带收据领取。

  退休死亡

  1.申报单位或个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的《职工死亡一次性抚恤费呈报表》及《职工死亡丧葬费呈报表》一式两份、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个人办理的:办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审核办理。

  2. 市社会养老保险管理局于每月的10日-20日支付一次性待遇。个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及与死亡人员的关系证明领取;单位代领的携带收据领取。

  注:如未能在死亡当月申报的,将在丧抚费用中扣除多发的养老金。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有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流程的内容!通过以上的描述!对这个问题有了新的了解了呢!如果你还想了解更多的话。更多更详细买保险内容,请持续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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