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是多少?
最近小编听到消息,说就在2017年12月,各地政府都在响应国家号召,开始下发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相信大家最关心的莫过于医疗保险的报销了。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说一说2018城镇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门诊报销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投保人一个统筹年度内在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医保甲类药品(含基本药物)、一般诊疗费和其他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和产前检查医疗费用,按50%补偿(其中一般诊疗费补偿70%),年度内最高补偿限额为300元。除急诊急救外,未在首诊医疗机构所发生的门诊医药费用医疗保险不予补偿。
住院报销待遇
1、住院起付标准。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起付标准分别为400元、600元、1000元。一个统筹年度内多次在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00元,但三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600元,二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400元,一级医疗机构最低不低于200元。
2、住院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在市内一、二、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医保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5%、75%、65%。
省定7类重点医疗救助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降低50%,报销比例在原有比例的点数上提高5个百分点。
2018年至2020年,在一个统筹年度内居民社会保险医保统筹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元。
医疗保险是五大社会保险之一,一直是大家关心的热点。有了医疗保险,大家生病也能够报销一部分,对每家每户都是很有帮助的。今年的医疗保险政策也已经下发了,大家在阅读完本篇文章就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保险资讯与知识的话,那么米保险您千万不能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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