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指南

保险中止期发生险情怎么办?

 作者:宋嘉  2018-08-28 17:45:20  5457  0

因为一般的保险的保险期都比较长,所以有时会出现因为投保人未能及时为保险续费而导致的保险合同效力中止的情况。那么假如在保险的中止期内投保人发生险情,保险公司会理赔吗?

保险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在保险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种原因的发生而使保险合同暂时失效,待中止事由消失后,合同可继续履行。在合同中止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的中止,在人寿保险合同中最常见。人寿保险合同大多期限较长,由数年至数十年不等,故其保险费的交付大都是分期交纳。如果投保人在约定的保险费交付时间内没有按时交纳,且超过宽限期(一般为60天)仍未交纳,则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各国保险法均规定,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可以在效力中止后的2年内申请复效。满足复效条件复效后的合同与原合同具有同样的效力,可以继续履行。当然,效力中止的保险合同也可能因投保人不提出复效申请,或保险人不能接受已发生变化的保险标的,或其他原因而被解除,而不再有效。

一、保险合同中止的原因

1、宽限期内还未续费的

如果到了续费的日期,投保人还没续费的,会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一般是60天。如果60天过去了,还没有缴纳保险金的,那保险合同效力就中止了。如果在宽限期内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要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适当从需要缴纳的保险金扣除。但是如果宽限期结束了投保人还没有缴费的,保险合同就中止。

2、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不足以支付保险费和利息的

人身保险是有现金价值的。如果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费的自动垫交条款”,即如果投保人在宽限期内没有续费的,从现金价值中扣除,使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但是当保险的现金价值不足以垫付应付的保险费和利息的时候,合同效力中止。


二、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怎么办

根据《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中止期间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也就是说,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还是会赔的。

如果保险合同中止,但是经过投保人和保险人协商,补交保费的,合同继续有效。但如果超过两年还没有续费的,保险人就有权解除合同,返还保险的现金价值。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保险中的中止期的全部内容。如果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记得给小编留言,更多保险资讯请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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