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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灾保险2018开启新征程

 作者:  2018-01-03 15:48:21  7637  0

  民以食为天,农民肯定是以自己的农产品为骄傲,但是一些自然情况没法避免,那么最近关于大灾保险的政策又是如何开启呢?有想要了解的小伙伴可以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哦!

  2017年年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作出了全面工作部署。作为农业大国,我国一直高度重视农业及其配套服务的发展。但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保障有了更高的诉求,大灾保险产品有待创新,由多方参与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亦亟待完善。2018年,在新时代乡村全面振兴的道路上,保险业必将开启新征程。

  新时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动力来自农业农村的改革和创新。2017年年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对201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农村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首次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对此,农业部部长韩长赋表示,“完善农民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正是“改革和创新”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面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蓬勃发展,2018年的大灾保险必将勇担重任。

  大灾保险救民于危难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现代农业。相较于传统小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大,具有“高成本、高收益、高风险”的生产特点,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我国的保险保障水平尚不能与之匹配。

  增强对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风险保障力度迫在眉睫。今年年初的一次政府座谈会上,一位来自安徽的农业合作社理事长向李克强总理反映,现有的农业大灾保险理赔标准太高,“大灾不赔,小灾赔不了多少,搞不搞没意思”。李克强当即要求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适应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迫切需求。

  在去年4月26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指出:“我们必须发展大灾保险,这不仅可以提高农民抗灾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收入提高,也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

  随即,5月中旬,财政部会同农业部、保监会共同研究制定了《粮食主产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并印发了《关于在粮食主产省开展大灾保险试点的通知》,明确提出今明两年在13个粮食主产省选择200个产粮大县开展农业大灾保险试点,试点保险标的首先选择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水稻、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和东部试点县的保费补贴比例也分别提高至47.5%、45%,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

  在粮食主产省开展大灾保险试点,是满足农业规模经营风险保障需求、增强农业保险内在吸引力的重要措施,将为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快建立多层次、高保障农业保险产品体系积累重要经验。

  政策引领下多省探路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农业生产的风险分布、风险特征相应呈现出多元化、差异化的特点,广大农户要求提高保障、按需定制的呼声不断高涨。据记者了解,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对农业大灾保险产品的需求主要集中在提高赔付金额方面,因此试点工作主要围绕提高农业保险保额和赔付标准。

  以安徽省为例,2016年末全省耕地流转率已接近50%,各类家庭农场、合作社数量超过15万个,集中化规模生产日趋显著。该省决定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试点范围,在覆盖农业生产物化成本基础上对接大灾保险政策,建立大宗农作物“基本险+大灾险(补充险)+商业险”三级保障体系。全省16个市各选择1个县(区),对于种植规模50亩以上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水稻、小麦、玉米在基础保额上,叠加商业险进一步提标。经营模式上,保险公司在保费补贴政策框架和市场机制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通过计提大灾风险准备金,购买再保险等措施,防范化解巨灾风险和超赔风险。

  除此之外,江苏省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也于去年7月启动,范围包括14个试点县(市)辖区范围内的省属农场。与以往基础性农业保险相比,大灾保险责任范围进一步扩大,水稻大灾责任保险新增“高温热害”,小麦新增“干热风”,且保额大幅提升。

  如火如荼的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离不开政府的重视与支持,去年12月1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认,“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12月1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农业部副部长叶贞琴再次强调,要深入实施农业大灾保险试点。研究出台加快发展农业保险的指导意见,推动保障水平覆盖全部生产成本。要完善农业再保险体系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降低农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生产风险,增加收入。

  农业保险作为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源支农的有效方式,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抓手。据悉,2017年第二笔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63.70亿元已于近日拨付,其中大灾保险试点资金30.18亿元,合计全年共拨付保费补贴资金179.04亿元,同比增长13%。预计可带动全国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470多亿元,提供风险保障2.3万亿元,补贴资金使用效果放大130倍。

  多方发力分散大灾风险

  农业保险是国家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而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不完善可能阻碍政策发展。国务院研究室主任黄守宏表示,在农业保险建设的过程中,我国表层上的农业保险体系已初步构建,但力度还不够,对于规模经营农户,大灾保险就是薄弱环节。

  其实,商业保险公司在大灾保险产品的开发上一直在做努力,比如人保财险对农业大灾保险产品就早有探索。人保财险河南省分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小麦种植保险扩展保险金额保险是在冬小麦政策性保险基础上研发的补充商业保险,当初开发该产品就是因为新型农业主体日益渐多,有些种植大户主动要求购买保障程度更高的保险。”

  但据记者观察,仅凭险企的一己之力显然不够。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准备金不足问题会导致保险公司无力赔付,因此建立多方参与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尤为必要。由32家直保公司和再保险公司组成的中国农共体已成为我国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数据显示,中国农共体成立以来累计赔付支出148.4亿元,有效支持了农业保险市场,尤其在重特大极端天气灾害中,中国农共体支付赔款占总赔款的40%以上,发挥了农业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作用。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应成为建立多层次大灾风险分散机制的基本思路。根据有关研究,农业保险的经营风险比一般的财产保险要大将近10倍,而且我国农业保险是典型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不能像一般的商业保险赔了钱就放弃。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再保险对于保险公司的大灾风险分散至关重要。保险公司是专门经营风险的机构,应对自身的风险和责任进行全面评估,实施有力的可持续发展的再保险安排。如果再保险承保后还有超赔责任,还需其他渠道介入。比如美国、加拿大等国家,除了政府有专门的再保险机构、提供价格优惠的再保险保障之外,制度上还安排指定的政策性银行或财政部门提供贷款。

  对于农业而言,多方参与保障可谓是给广大农民“雪中送炭”,此举不仅可减少农户的实质性损失,保护他们参与农业产业的积极性,也能让政府在惠及“三农”方面有更大的作为。农业现代化是农业保险的前提,农业保险是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和重要支撑。农业要实现现代化,就要消除“突如一夜狂风来”之后的欲哭无泪,这个成果的达成还需政府、直保公司以及再保险公司等的通力合作,负重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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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哦!总之小编认为对于大灾保险的政策还是很有利于我们农民朋友们的。请多多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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