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如何用保险保障生活?

 作者:Sophia  2018-07-22 20:06:34  4176  0

  保险意识比较强的朋友一定都知道,保险将伴随我们的一生。那么,如何用保险保障生活?换句话说,除了社保,我们还需要买些什么保险以保证我们这一辈子的生活呢?小编精心整理了下面的干货,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哦。

  目前社会个体(自然人)可利用的社会保障体系大致可分为由商业保险公司和客户签订保障协议的“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保”),由政府提供的“统筹保险”(以下简称“社保”),以及由政府部门或社会公益组织筹集的公益救助基金这三种。就目前情况下,国内大部分的个体自然人可以主动选择的多为社会统筹保险和商业保险两种事前保险方式。公益保障基金多为事中或事后手段,属于公益性质,相对被动,暂时无法成为全面覆盖的福利制度。所以下面的内容主要针对商保和社保做些阐述。

  一、商保和社保的关系;

  社保是基础保障手段,商保是社保的补充。如果用大众化的语言来说的话,社保保证你能吃的饱一点,商保在你吃饱的基础上让你吃的好一点。

  二、社保和商保;

  1、统筹社保。目前我国的统筹保障体系大体涵盖了一下几个方面“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其中:社会保险处于主导地位,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内容;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则作为社会保险的补充,主要针对低收入者和老弱病残孤等特殊群体进行保障。我们平时所说的“社保”,指的就是包括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的“社会保险”。对于社保制度,很多人信心不足,包括媒体热炒“3000
万人中断社保缴费”、“社保漏洞亏空”……负面新闻也经常见诸报端。如果不需要那笔钱去救急,社保一定要有,而且要坚持下去。在个人理财方面有一个建议——要关注小账,但不纠结于算小账。

  2、商保是什么?

  “商业保险是社会统筹保险的有效补充”这句话还真不是空话。虽然我对社保有信心,但是社保制度的健全毕竟还需要时间,社会统筹保险的特点是“保而不包”,暂时指望不上它能帮我们过上”好“日子。不过只要我们努力赚钱,可以和商业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来解决更多的人生问题。

  商保能解决什么问题?社保目前涵盖了统筹养老、统筹医疗、失业保障(这部分相当一部分人没太在意,一个重要原因也在于钱真少)、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内容。商业保险就是在此基础之上,让我们已经拥有社保保障的部分(如养老和健康医疗)更加全面和坚实,让社保暂时无法解决的保障漏洞(如子女教育的部分费用和死亡赔偿)得到补充和防范。

  人生的绝大多数问题最后都可以归结为“财务问题”。孩子还没出生,就已经在花钱了,然后出生后的日常生活费用不用说了,大头在于抚养和教育(含制式教育和报名参加的补**班,以及未来的其他教育投入)、婚嫁、买房、健康医疗(尤其是重大疾病费用)、父母的养老、意外伤残或死亡带来的财务问题,因社会发展带来的理财需求……花钱的地方太多太多,甚至连有些墓地都价比别墅,死都死不起。“人生皆苦”太过深刻,有时候不是因为欲望太多,而是生活成本居高不下。

  以上的人生问题可以简单归纳为人生五大问题,按照紧急程度排列如下:A :意外伤害,B:健康医疗,C:养老需求,D:子女教育,E
理财需求;这些问题有的是社保能够解决一部分,有的社保根本无法满足。

  这时候就需要商业保险出马了。

  三、人生不同阶段如何选择商业保险?

  (一)人生不同阶段需求不同,能够负担的商业保障的保费也不同,按照紧急程度和缴费压力,购买商业保险的顺序建议如下:

  1、第一份和第二份保险请先买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以及定期寿险。因为这种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也许不大,但是一旦发生就是非死即伤的大事,所以一定要先买意外伤害和意外伤害医疗,很便宜,小几百块就能买个十万二十万的保障。而定期寿险大概也就是千元左右买个十万二十万的寿险保障。定期寿险就是传说中的“死亡险”,它的特点就是——不!死!不!赔!但意外伤害不仅是有死亡责任,对伤残和全残也有比例赔付责任。比如缺失一上肢如何赔付,缺一目如何赔付等等。不要觉得不吉利,说保险不吉利的言论是最不负责任的。国人讳谈生死,往往“讳疾忌医”,然后就出现太多生前没有安排好身后事,留下家庭隐患的例子。生死往往是不以自己的意志为转移的,每天的车祸、火灾、溺水……死亡的人数已经足够触目惊心了,所以我们应该时刻考虑好,如果下一刻我挂了,父母怎么养老?孩子的将来怎么办?……所以,第一份和第二份保险,请一定多买点意外伤害和定期寿险,花小钱,做大准备。

  2、第三份保险,请为自己准备健康医疗保障。有人说我身体倍儿棒吃嘛嘛香,我只说一句——肿瘤医院里的癌症患者们想的最多说的最多的往往都是这句话:“为!什!么!是!我!”。这个问题没人能回答,谁都认为自己的身体不应该得绝症,但是病还得治。然而重大疾病简直就是烧钱的火坑啊!大多数绝症其实早已被攻克,但问题在于——钱!!!有了钱约翰逊可以带着艾滋病毒活上
20 年,几乎和正常人一样;有了钱尿毒症患者可以按时准时做透析,几乎与正常人没有太大区别;有了钱罹患白血病的小朋友就可以做骨髓移植,继续他 /
她的人生…

  3、第四份保险,请给自己准备养老保险。原因我不多说了,生活成本、一个孩子、社保不足……大家都明白。我只想再说一句话——关爱孩子的最好方式,是在自己年轻时准备好自己的养老基金,将来不给孩子添负担。

  4、第五份保险,给孩子准备教育保险。我估计很多人早就在想,为什么说了半天没有说到孩子?现在买保险的不是很多都是为孩子买的吗?好吧,现在说到了,但是为何把孩子放在第五,后面我会解释;

  5、第六份保险,理财保险。其实没有必要单独写这一条的,因为一来理财保险往往和上述几项保险的功能会结合在一起,二来保险产品的首要功能是保障,虽然几乎(是“几乎”)没有损失的风险,但某些个别产品(如投连险)也是有不小的损失的可能。所以请先着重考虑上述的几项保障目的之后,再考虑理财功能。

  6、关于购买商业保险的几条原则:

  A、先健康,后养老——请先保证自己活着,再去保证自己活着的长度和质量;

  B、先大人,后小孩——请先保证大人活着,再去考虑孩子的保障。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会将孩子的“教育保险”放到第五张保单的位置。如果父母不能活着,不能健康地活着,最后连保费都交不起了,那你给孩子买的保单就会变成废纸。而现在中国很多家长往往给家庭的第一张保单甚至唯一一张保单,就是给孩子的,却全然没想到如果顶梁柱垮了,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C、做足保额

  二)按照人生不同阶段对保险产品如何取舍

  以下内容均为建议,仅供参考。以中产阶层为例,这个阶层可能没有太丰富的闲余资金投资盈利,所以保险需要一步步补充,一次性能拿出大笔资金买保险的土豪请直接跳过这一段:

  1、如果你走上社会不久,正在打拼初期,闲置资金不多,那就花小钱办大事——意外伤害和医疗 + 定期寿险(+ 失能全残险)+
健康险中的住院医疗和补贴差不多了,花钱不多,一年千把几千块钱,保障能达到几十万(当然要提醒,单纯的意外伤害险和定期寿险,还有住院医疗和补贴大多都是消费型保险,就是不返本金不分红的,也就是出事儿就猛赔,没出事儿不还,就是“花钱买平安”)。意外伤害和定期寿险不是给自己准备的,而是为了万一我们东奔西走得累的起不来了,留给老爹老娘养老的,给孩子未来上学**的,和给自己的爱人的最后关爱……这个过程往往在
20-30 年左右(以父母从 50-80,孩子从 0-20
来估算)。而括号中的失能全残险目前国内很少,但是也有,这类产品是考虑到我们如果因为意外、疾病变成植物人或全残等等生活不能自理,准备点儿钱请护工……虽然几率很小,但是我当初见到后觉得这个产品很有意思就买了一些(有……意……思……现在想想当时的心态很诡异)。

  2、资金略充裕点,可以在 1 的基础上补充一些健康险中的重大疾病保险。三四十岁后重疾的概率在不断增加,小心为上。

  3、买了房子车子每月要还房贷车贷,再补充点以死亡全残为赔偿责任的如定期寿险和意外伤害险,总保额以还没还清的房贷车贷为准。也就是准备着万一我们拜拜了,还能给爹娘妻儿留下房子车子(用赔偿金还贷款);

  4、然后随着我们不断努力奋斗,家庭生活越来越好啦,自己却不会规划理财,这时候也可以选择一些拥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作为将来养老和孩子的教育金的补充。这里要提醒,不要将保险产品的分红盈利能力想象的太好,知友毛彦伟的回答中曾经提到在高利率年代购入的保险现在成为保险公司的负担,就是指当年银行利率在
10%左右的 90
年代,保险公司按照当时的银行利率为客户承诺未来收益,现在的银行利率已经低到坑爹,保险公司仍然要按照当年合同承诺的利率来给客户结算。但是这种情况有历史原因,已经不可复制了。所以分红险是在有闲钱的情况下,可以买。【在这里特别说明一下,“分红”功能已经是很多人寿保险产品都具备的特点了,只要具有这样的特点的保险产品都可以被称为“分红险”。我前面这段话的意思是,加上了分红功能后,保费要求要比单纯的死亡险等等要贵,所以买保险量力而行】

  5、然后其他的用保险来理财什么的……各位自己决定就好。但是“鸡蛋不要放在一个篮子里”这个道理在某些环境下也要记得,保险只是手段之一。如果你的家庭资金并不是“大量闲置”,建议慎重购买“万能险”,慎重再慎重购买“投连险”。

  6、年龄大了,如何选择保险?建议是——如果你五六十岁了想借保险来准备自己老两口的养老,有点来不及了。除非你真的有足够的闲置的钱,就想买保险而且也符合投保要求,买了也不会影响你的生活,否则别考虑保险了,让孩子好好努力吧。但是如果是想给孩子买保险,这个问题不大,只要符合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年龄要求就行。(但是这里要提醒:目前国内祖父祖母为孙子孙女,外祖父外祖母为外孙外孙女投保是受限制的。这个限制为:含有死亡责任的保险,投保人不得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投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为其投保的,不受这个限制,但是投保的死亡责任赔付金额要受到限制。这个限额全国并不统一,我所处的地区如果没有新的变动应该是
10 万,其他地区听说有的还是 5 万的。总之以当地规定为准。

  以上是小编精心为大家准备的关于如何用保险保障生活的全部内容,大家有感动到吗?这么长的干货分析,大家如果觉得有用的话,欢迎分享转发哦。,如果大家还有什么其他的问题,可以米保险上留言给小编,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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