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2018年谈一谈医疗期那些事儿

 作者:宋嘉  2018-10-07 15:15:19  6355  0

作者个人微信:mbb1470

在工作中常会出现患病或者受工伤的状况,这就涉及到医疗期这个概念。那么什么是医疗期?它都包含哪些内容?职工在医疗期内又能享受到什么样的待遇呢?本文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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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内容。

医疗期是什么:是指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但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

提示: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进行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实际工龄<10年:1.在本单位工龄<5年医疗期间3个月;

2.在本单位工龄≥5年~<10年医疗期间6个月

实际工龄≥10年:1.在本单位工龄<5年医疗期间6个月;

2.在本单位工龄≥5年~<10年医疗期间9个月

3.在本单位工龄≥10年~<15年医疗期间12个月

4.在本单位工龄≥15年~<20年医疗期间18个月

5.在本单位工龄≥20年医疗期间24个月

【提示】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

医疗期待遇:病假工资①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②最低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劳动合同:①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②医疗期内遇合同期满,则合同必须续延至医疗期满,职工在此期间仍然享受医疗期内待遇

解除合同解除条件:①对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

②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解除合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需按经济补偿金规定给予其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提示: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提示: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提示:劳动合同期满,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服务期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服务期满;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好了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关于医疗期的全部内容。小伙伴们你从本文中了解了多少呢?如果有任何问题和建议记得给小编留言,更多保险资讯请关注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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