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投保的职业是拒保职业,法院判赔100万!

 作者:伊洪泽  2019-05-21 18:37:05  5308  0

       现在两全型意外险很火的,有很多人都在买。全型意外险险种就是一种定期返还型保险,一般是超低的基本保额,超高特定意外风险保额,加上满期还能返还全部还有更多保费,因此让很多人趋之若鹜。而本文将讲述涉及这种险种的一个官司案:投保的职业是拒保职业法院判赔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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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的始末

       在2015年3月19日的时候,栗某在某人寿保险公司漯河支公司投保了一款两全型意外险保险。保单约定以下内容:

       1、保障期限是2015年3月19日到2045年3月18日。

       2、投保人是栗某,被保人是路某,身故受益人和分配方式为(顺位)栗某。

       3、基本保险金额是10万,符合约定意外风险的赔付100万,其中保险条款第2.3条款的约定:如果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或交通工具意外全残保险金部分约定赔付100万。

       就在2017年1月16日14时10分,路某驾驶豫L牌照的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货车在永登高速243KM+690M处与高速公路隔离护栏发生碰撞后冲破隔离护栏翻入路边排水沟里面,而事故造成了驾驶员路某死亡。而交管部门在2017年2月21日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显示事故认定书认定路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所以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需要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

       后事处理后,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栗某向投保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可是遭到拒赔。 拒赔理由是因为投保时候职业有不实告知。所以栗某将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

       栗某的诉讼请求

       1、保险公司需要支付栗某保险理赔款373400元,根据保险合同更改为100万。

       2、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诉讼费以及其它费用。

       保险公司的认为:

       1、投保时在投保告知栏中,被保人路某职业选择项,“是否为职业司机”一栏选择了否。可是路某持有A2驾照,从事货运司机长达了15年。据该保险公司投保职业约定,如果告知是大卡车司机,保险是拒保的。所以保险公司认定投保时候未如实告知。

       2、保险合同约定被保险人驾驶营运车辆时发生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是不承担赔偿责任的。

       3、保险责任条款采取黑体加粗,是足以提醒投保人注意,而且在客户电子签名部分投保人明确注明了本人已阅读保险条款和相关的提示。       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的理由较多,所以选择性跳过,当结果是法院判保险公司赔100万

       小编小结:

       1、本案保险公司被判决输是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是格式合同,即使投保时保险公司让投保人与被保人签署了“已知免责条款”,可是也不能证明保险公司真的就给投保人、被保人讲解免责条款。

       2、涉案的保险合同是定期型长期保险合同。投保告知肯定是有的,而职业这块,是投保人、被保人隐瞒,还是因为保险代理人忽悠,大家不得而知。

       3、法院根本没有对投保人未如实告知职业这条保险公司的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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