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带病投保,两年就能赔?

 作者:张志丰  2019-01-19 20:43:04  521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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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的经纪人可能会告诉一些买保险的朋友,说带病投保,两年就能赔,那么,是真的吗?的确,在《保险法》有这样的规定,但规定并不是就一定能理赔了,大家想知道实情的话,这篇文章是不能错过的。

  小编今天遇到一位老铁,被保险公司拒赔了。为什么呢?说起来也是她自己的锅。当初在填写健康告知的时候,有一个问题,问的是在近1年内,有没有做过手术?老铁之前有做过一个小手术,影响不大,已经恢复健康了。但她怕被拒保,就去询问代理人,要不要如实告知。代理人和她说,没事儿,可以不说的,只要保险合同满两年,就一定能获得赔付的。老铁相信了,最后没有说。现在要理赔了,却直接被保险公司拒赔,原因就是未如实告知。

  我曾经和大家强调过很多次,投保时一定要如实告知。这点真的、真的、真的非常重要。尤其健康告知上列出的问题,一定都要如实回答,不得隐瞒。其实你动脑筋想想,隐瞒了有啥好处啊?就算现在能投保成功,但之后的理赔,你能保证保险公司不会因未如实告知而拒赔吗?并不能。所以,一开始就别抱有侥幸心理,该如实告知的,就应该说,不然最后倒霉的还是你自己。

  有人要问了:那为什么代理人说可以不用告知,只要保险合同满两年,就一定能获得赔付的?因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带病投保,两年就能赔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

  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我给大家解读一下:通俗地说,就是因为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签了合同两年后,保险公司不能因为客户不如实告知,就解除合同!大家要注意,是“解除合同”,而不是“必须理赔”。这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辩的其实是保险公司的“解约权”,和理赔没啥关系。有人可能还是有点懵。

  我给大家划下重点:

  1.投保人有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身体健康情况,不可隐瞒,不可抱着任何侥幸心理。

  2.如果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合同成立两年内,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和拒赔。

  3.合同成立两年后,保险公司不得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或者拒绝赔偿。

  举个栗子。老王买了款重疾险,投保前就得了糖尿病,但是没和保险公司说。3年后,他得了癌症,因为已经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不能解除合同,且癌症是初次确诊,所以必须赔付。说白了,这个两年不可抗辩其实只是保险公司进行风控的一种手段。它虽然维护了投保人的权益,但如果骗子想用它来钻空子骗保,是绝对行不通的。像上面代理人说,两年后一定会赔付,那也是不对的。

  要晓得,保险公司在理赔时,是要进行审核的。一般没什么大问题,自然很快就能获得赔付。但若是查出有问题,保险公司肯定是要进一步审核的。只要发现确凿的证据,证明你是故意隐瞒事实的,它就会拒赔。即便你去法院上诉,法院也不会支持,有“两年不可抗辩条款”,也没用。

  大家要记住,不可抗辩条款≠可以隐瞒疾病,不解约≠必须理赔。我们买保险,是为了安心,为了保障,而如实告知则是这份安心的前提。诚信投保是十分重要的,若因未如实告知,而被拒赔,这可就真的得不偿失了。

  现在大家知道带病投保,两年就能赔其实是假消息了吧?是的,不管买什么,卖什么,我们都要讲究一个诚信。一个人如果没有诚信,连法院也是不会支持的。所以呢,大家还是不要报以侥幸心理来买保险哦。更多保险理赔知识,请大家登录米保险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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