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

男子猝死后6年的保险却拒赔,法院是怎样判的?

 作者:伊洪泽  2019-05-30 21:44:59  6990  0

     可以说人生最需要买的第一份保单是意外险的保单,尤其是现在的人需要有它作为保障,可是在意外险理赔中不是发生意外了就能够获得理赔的,有效情况是不会赔付的,所以才会有理赔的纠纷,本文案例男子猝死后6年的保险拒赔,法院是怎样判的?

猝死

      案件的始末:

      47岁严某常年在深圳工作经商。在2009年12月和2010年12月的时候严某同某保险公司签订了两份人身保险合同,两份保险的保额为25万元和15万元,合计40万元。

      在2015年5月某日晚上9时,严某在家突然的倒地不起,在120赶到的时候严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而警方《法医学死亡证明书》确认:严某死亡原因是猝死。

      在严某死后,家中有年老父母、未成年的儿子、妻子邱某,丈夫的猝然去世,使家人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也让家中失去了顶梁柱。严某的亲属向投保保险公司报案后,遭到保险公司的拒赔,拒赔理由是严某死亡原因是猝死,并非因为意外伤害事件导致身故,这个是不属于双方原先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

      多次协商无果后,严某的亲属将保险公司起诉了,要求判保险公司赔40万。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是这么说的:保险条款的约定,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让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而被保险人严具体死亡原因不明,原告没有向法院举证,证明严某因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所以被告依法不应当承担支付保险金的责任。

      法院审理后的认为如下:

      1、严某和保险公司的合同是合法的生效的状态,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违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2、公安机关对严某的死亡,作《法医学死亡证明书》,认定严某的死亡属于猝死。

      3、保险公司在庭审中认为被保险人严某的死亡属于免赔范围,可是没有证据表明严某身故室友疾病原因导致。

      4、涉案的保险合同也没有把猝死列为免赔条款范围。

      5、依据《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原告和被告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相关的证据,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所以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支付40万元死亡保险金给原告。

      小编小结:

      1、保险公司用猝死并非意外死亡来拒绝理赔,确实是很奇葩,该案如果是真的,那么保险公司就是属于故意拒赔。

      2、如果买的人身险可是保险公司用意外险理由拒赔,可能是这个新闻是最早刊发媒体的记者或者采编人员杜撰的,或者是他们不懂得保险,无法分辨各种保险之间的差异。

      3、猝死其实是一种疾病的死亡,就是积劳成疾导致的死亡。

     

我们专注保险测评,为你寻找高性价比产品!

保险上的任何疑问,请进入微信搜索顾问微信号:bx33358(点击复制微信号)


推荐阅读:

     你一定要知道这些情况意外险统统不赔!

     意外保险理赔案例分析

     老师重症肺炎猝死,保险公司拒赔,法院判赔!

上一篇:最全女性投保指南,女性健康投保指南

下一篇:购买保险时,应该注意什么?

>> 查看更多相似文章
排行榜
最新文章
热门阅读

姓名

手机号

该号码能添加到您微信吗?
(注:需要客服添加您微信发放奖品)

验证码



微信号:

点击复制

长按识别二维码或复制微信号搜索添加

成功复制微信号

前往微信搜索添加...

回到顶部